5月27日,上期所發布公告,為服務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戰略,助力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提升重要大宗商品價格影響力,上期所圍繞加強監管、防范風險、促進期貨市場高質量發展這一主線,立足中國特色期貨監管制度,擬對現行業務規則進行系統性國際化改造,全面引入境外參與者全流程參與境內期貨市場,著力構建一套與上期所平臺國際化相適應的安全、規范、透明、開放、可預期的制度體系,推動上期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現就業務規則國際化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上期所業務規則國際化改造旨在打通境外參與者參與期貨交易全流程,修訂完善市場準入、交易、結算、風險控制、交割五大板塊內容,明確境外參與者準入規范,優化期貨期權交易流程,構建委托結算分級結算制度,強化風險控制體系,健全交割機制。業務規則國際化改造總體思路為:一是實現上期所平臺國際化,全面引入境外參與者,打通境外參與者參與期貨交易全流程。二是助力提升人民幣國際化程度,實行人民幣計價、外匯作為保證金等制度。三是探索中國特色期貨監管制度和業務模式,完善交割制度,為未來上期所品種國際化提供可借鑒可復制經驗。
上期所規則國際化改造主要涉及制定、修訂34項第二層級業務規則,具體包括:制定1項業務管理辦法,即《上海期貨交易所境外特殊參與者管理辦法》。修訂15項業務管理辦法,包括《上海期貨交易所會員管理辦法》《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管理辦法》《上海期貨交易所結算管理辦法》等。修訂18項已上市品種期貨業務細則,包括《上海期貨交易所陰極銅期貨業務細則》《上海期貨交易所鋁期貨業務細則》《上海期貨交易所鋅期貨業務細則》等。
規則國際化改造的主要內容包括五方面:市場準入制度方面,全面規定境外參與者參與境內期貨交易的準入條件、權利義務和有關要求;交易制度方面,系統增加境外參與者全流程參與境內期貨交易的業務規范;風險控制制度方面,細化完善境外參與者參與境內期貨交易的風險管理規范;結算制度方面,健全人民幣計價、外匯作為保證金制度,增加分級結算、委托結算制度,完善結算賬戶和資金往來管理制度;交割制度方面,梳理完善不可交割持倉情形和相應處理流程,加強期貨交易全流程閉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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